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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菩萨戒中的燃身供养

在普陀山的潮音洞前,矗立这一块“禁止舍身燃指碑”,有这样一段碑文:“禁止舍身燃指。观音慈悲,现身说法,是为救苦救难,岂肯要人舍身燃指。今皈依佛教者,信心修,众善行,自然圆满。若舍身燃指,有污禅林,反有罪过。为此立碑示谕,倘有愚媪村氓,敢于潮音洞舍身燃指者,住持僧即禁阻,如有故犯,定行缉究。”

从这块碑文信息来看,世俗管理者对于“舍身燃指”的行为是勒令禁止的。但是纵观历史,“焚身燃指”的行为存在久已且当代依然存在。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其背后应该有着更深一层值得讨论的地方。

从三相品内容,论诸法无相之理

在《金刚经》中佛陀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所有的相都是虚妄,都是要归于无相。但是众生却执着于种种差别事相,认为有一个实在的相(体)存在。
而在《中论-观三相品》中,龙树菩萨通过破斥“三相”,来破除外道对于诸法有相的执着。

那“三相”是什么呢?

从唯识角度谈“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在《维摩诘经》的“佛国品”中,世尊在毗舍离城庵罗树园中为宝积以及长者子开示了菩萨净土以及修行方法,其中世尊的一句:

“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那么该如何理解这句的含义呢?

关于色法的最小单位

在《俱舍论》分别世品中,便提到了最小的色法单位:

分析诸色至一极微,故一极微为色极少。

关于“极微”,在不同的阿毗达摩经典中都有提到,如《大毗婆沙论》中:

答应知极微是最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舍乘履抟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覩见。不可听闻。不可嗅甞。不可摩触故说极微。

也就是说,最小的色法单位即是“极微”,但是不包含任何性质。

佛教中的唯识存在论

在佛教中关于存在的论述是有非常多的。不同的教理体系对于存在的理解不同,阐释不一。而作为佛教教理中最为精密的唯识体系,对于存在的论述富有逻辑性又不失佛教教理的核心。

唯识体系认为,“识”是一种功能与功用,世间种种精神的、物质的现象,皆是由“识”中的“种子”所变现而起。

试述妄计性

在《楞伽经》中有这样一段经文:

「復次,大慧!法性所流,佛說一切法自相共相,自心現習氣因相,妄計性所執因相,更相繫屬,種種幻事皆無自性,而諸眾生種種執著取以為實,悉不可得。

「復次,大慧!妄計自性執著緣起自性起。大慧!譬如幻師以幻術力,依草木瓦石幻作眾生若干色像,令其見者種種分別,皆無真實。大慧!此亦如是,由取著境界習氣力故,於緣起性中,有妄計性種種相現,是名妄計性生。大慧!是名法性所流佛說法相。」(CBETA 2021.Q3, T16, no. 672, p. 596b14-24)

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知道“法性所流身”即报身佛,说一切法都是由自相与共相而被认知,与习气因缘相对待,但是却不知道都是由自己心所变的,都是不真实的,且这种妄计性都是由于执着于依他起缘起而生起的。

略述部派佛教对于“三世是否实有”的解释

在《异部宗轮论》中,有一段文字记录了大众部中关于过去、未来是否实有的观点:

過去未來非實有體。(CBETA 2021.Q2, X53, no. 844, p. 582c3 // Z 1:83, p. 226a12 // R83, p. 451a12)

在这短短的一句文字之中,包含着各部派关于“三世是否实有“的讨论。我通过收集资料并进行简单整理,粗略地将自己所了解到的部派中关于”三世是否实有“的观点进行陈述。

试论白居易与净土宗的关系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深感“生老病死”给自己带来的烦恼。所以当白居易开始正视“死亡”这个人生哲学问题的时候,他逐渐放弃了禅宗中的“悟”来解决此生的难题,转而投身净土信仰中,通过做功德、念佛、持戒来期许来生往生极乐净土之中。如此佛教思想的转变也体现出了他佛教实用主义的观点。回顾白居易一生,他对佛教法门的择别为自己所用都是功用性的,能迅速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而净土法门也契合了他晚年的精神需求。

“五种性”的思想内涵

众生成佛的问题,从东晋时期道生法师与《涅槃经》关于佛性的讨论到唐代玄奘法师传回“五种性”说后受到各家的批判以及唯识宗派的回应反驳。各家都在这些论争中逐渐建立自己的“佛性”思想堡垒,完善自家的理论,也推动了中国佛教各宗派教义的建全。本文通过分析唐朝各家关于“五种性”的论争,从中一探其本质内涵。

《道德经》中“对立”概念的体现

在《道德经》中,老子经常用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来说明“道”这个核心思想,这两个“对立”的概念在《道德经》中也并非是绝对否定对方的存在,而是相依相存的,这是老子思想中非常高明的地方。
下面,从《道德经》中略选出十条使用“对立”概念的文本,浅析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思想。

关于世界与众生形成的论述

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伴随着很多烦恼和痛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们不能够正确地去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而产生的。我们要想解脱烦恼和痛苦,就要对这个世界和自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终南家业》读后感

《终南家业》是铁翁守一律师所撰,往上追溯我们可以了解到南山律宗的传承到了元照律师之后则为:
惟一 - 法政 - 了宏 - 守一

所以,守一律师有着南山律的传承。他在《终南家业》中的思想也沿袭了南山律宗的主要思想。因此读《终南家业》上卷的初引本文中就直接阐明了南山律宗的判教思想,即”南山三观“。